人民武装部是学校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能是: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、本科生军事课教学、兵员动员与补充等工作。
具体职责是:
一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,认真落实天津市教委、天津市警备区和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。
二、负责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,认真组织实施本科生的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。
三、根据《兵役法》、《国防法》、《国防动员法》等有关法规,做好大学生征兵入伍以及人民防空等相关工作。
四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,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、政治教育、军事训练、国防动员等工作。
六、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军事设施安全、军人军属合法权益,搞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和军烈属优抚工作。
七、完成校党委和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